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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
美国裁定来自印度、印尼和老挝的光伏进口产品威胁本土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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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C就反倾销/反补贴案作出终裁
其他国家进口激增情况正受到密切监控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来自印度、印尼和老挝的低价进口产品涌入,对本土光伏制造商造成了实质性损害,至此该贸易案件的调查程序告一段落。
2026年10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针对来自上述三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和组件的反倾销与反补贴(AD/CVD)调查,发布了最终肯定性损害裁定。
该贸易机构认定,这些进口产品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在美国倾销,并获得了印度、印尼和老挝政府的补贴,对美国本土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Wiley Rein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贸易业务联席主席兼申诉方首席法律顾问蒂姆·布莱特比尔(Tim Brightbill)对裁决结果表示赞赏。
布莱特比尔在10月14日的电话会议上向记者表示:“我们对这一结果非常满意。这将有力支持美国光伏制造业、创造新就业岗位、推动新工厂建设,并保护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投入的数十亿美元资金……同时也将促进本土研发,助力美国开发出更先进的光伏技术。”
美国商务部于9月公布了最终税率。其中,印度、印尼和老挝的反倾销税率分别为123.04%、94.36%和65.43%;反补贴税率方面,印度为126.09%,印尼为73.2%至173.7%,老挝为82.03%至153.67%。
下一步,美国商务部将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下达双反(AD/CVD)征税令,正式对来自上述国家的相关进口产品征收关税。
由Hanwha Q Cells USA公司、First Solar公司以及Mission Solar Energy等企业组成的美国光伏制造与贸易联盟,在上述国家进口量激增后,于2025年7月提交了申诉。该申诉是在针对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进口产品的另一项双反案件结案后提出的。
“新一轮进口激增”
目前还有其他正在审理的贸易案件,包括由类似美国制造商群体针对埃塞俄比亚进口产品提起的反规避调查。
布莱特比尔指出:“进口商应注意,如果这些公司被认定存在规避行为,关税将具有追溯效力,且很可能在全国范围内追溯至商务部最初立案调查之日。因此,当前进口的任何相关产品都可能需缴纳这些反规避税。”
此外,另一组制造商还就来自韩国的进口产品提起了另一项反规避调查申请。
布莱特比尔表示,申诉方仍在继续监控来自其他国家的进口情况,包括菲律宾——据称过去12个月内来自该国的进口量猛增了3000%。该联盟同时也在关注肯尼亚等国。尽管美国本土生产光伏组件,但该市场依然依赖进口,尤其是光伏电池。
布莱特比尔强调:“如果我们掌握了新的进口激增损害了美国本土产业的证据,本土联盟将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
这项裁决出台之际,光伏行业正持续适应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变动,其中包括唐纳德·特朗普总统于8月发布的针对多晶硅的第232条公告,以及9月出台的反囤积规则。布莱特比尔指出,由于进口量激增,已有数十家进口商的进口业务受到限制。
布莱特比尔表示:“我们赞赏商务部以及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积极执法、严防企业钻制度漏洞所做出的努力。”
第232条公告将于12月4日生效,适用于外国多晶硅及其衍生品,涵盖硅片、硅锭以及光伏电池和组件。这些双反税率将在第232条公告中规定的最低进口价格和15%关税基础上叠加征收。
布莱特比尔称:“我们希望这些232条款措施能够有助于解决‘打地鼠’式的逃避监管问题,但短期内恐怕仍难以判断,未来是否还会持续出现需要加以应对的不公平贸易行为。”
业内其他人士也认为目前下定论为时尚早,但价格走势将是一个风向标。
美国太阳能制造商联盟执行董事迈克尔·卡尔(Michael Carr)在媒体电话会议上表示:“对于此类贸易措施而言,最终真正重要的是,这些进口光伏组件在美国市场将形成怎样的价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