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信貸的快速增長
私募信貸廣義上是指在傳統公開市場之外直接向企業提供的非銀行貸款,包括直接貸款、夾層債務和其他債務工具等,主要面向年收入 1,000 萬至 10 億美元的中型企業。私募信貸在過去十年激增 (見圖 1),這主要是因 2008 年金融危機後監管調整收緊了銀行的放貸能力,尤其是對中小企業的放貸能力所致。

在投資領域,投資者越來越多地轉向私募信貸,以期在低利率環境下獲得更高收益,並更好地分散風險。預計到 2029 年,全球私募信貸市場規模將增長至大約 2.6 萬億美元,其中規模最大且增長最快的類別仍將是直接貸款。

經營直接貸款業務的機構眾多,其中商業發展公司 (BDC) 近年來異軍突起,目前管理資產規模已達 5,000 億美元左右。
商業發展公司:旨在將資本引導至美國私人企業的監管架構
商業發展公司是美國國會於 1980 年根據《小型企業投資激勵法》設立的一種投資工具5。該法修正了《1940 年投資公司法》,以新型封閉式基金的形式設立商業發展公司,旨在為通常難以獲得傳統銀行或貸款機構融資的中小型企業提供資本。投資者可通過此類工具投資於私人企業,並獲得各種潛在優勢:
- 收益更高:商業發展公司必須將至少 90% 的應稅利潤分配給股東。
- 波動率更低:商業發展公司的相關資產 (主要是向私人企業提供的優先擔保貸款) 不會每日按市值計價,而且通常會持有至到期,因此收益波動通常低於傳統上市股票。
- 與上市固定收益投資相比多元分散:商業發展公司投資於與上市債券相關性較低的私募信貸,有助於投資者減輕利率風險和久期風險。
商業發展公司可以採用多種形式:公募上市 (管理資產規模 1,750 億美元);私募固定期限非上市 (管理資產規模 760 億美元);或私募永久非上市 (管理資產規模 2,530 億美元) 7。上市商業發展公司在交易所上市,流動性更好,投資管道更方便。私募非上市商業發展公司一般僅面向合格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最低投資金額要求通常較高。非上市商業發展公司可以採用固定期限 (5-7 年) 結構並設定計劃流動性事件,也可以採用持續募集資金的永續基金結構。

